2007-05-19

業者專抓個體戶 6~8萬和解

【聯合報/記者何祥裕/台北縣報導】 2007।05।19 03:45

資深檢察官透露,國內確實有影片代理商專門派人在網路上抓盜版,一旦抓到先告再說。根據他的經驗,賣一套的「和解」公定價十五萬元起跳,最後成交價大致為六到八萬元。

這名檢察官說,這種案子辦久了,他們當然知道代理商的伎倆,也會主動幫被告砍價,而這些代理商也會配合地「降價」,兩造達成和解,檢方才有權限將被告緩起訴處分。

檢方指出,喜愛看日劇、韓劇的不是學生就是年輕上班族,會在網路上賣光碟,大多數並非故意侵害著作權,有的只是覺得影片看過了,上網廉價拍賣,且賠售者居多。

檢方說,一些影片代理商派法務人員,專門在拍賣網站上抓這些個體戶,一抓就告,對拍賣的年輕人來說,可能一輩子沒上過法院,收到傳票腿都軟了,對於代理商的求償,大多逆來順受。

本案的受命法官陳翠琪受訪時表示,永峰公司提出多項賠償主張,但經合議庭評議確實僅為一套光碟的損失,才會做此判決。

【2007/05/19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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